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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新的居留證,早在去年第一次去申辦居留證時,就已經預料到續簽的時候會是一場腥風血雨,沒想到還差點得回台灣,結果多虧了台灣人鑽漏洞的智慧,加上義大利人的隨便,總算順利拿到了,日期是到2005年的12月底。

當初申請首張居留證的時候,我提出的入學許可是平面設計的課程,如果加上之前幾週的語言學校,時間是從2003年的11月3日直到2004年的11月30日,不過很奇怪的是,儘管之前為了辦理居留證折騰了好久,結果發下來的有效期間居然只到2004年的11月1日,這是什麼意思?我的課程到月底,居留證的期限卻只給到月初?

而且我後來換了修復課程,這就更複雜了,因為課程時間完全不同,新的是到十二月中,加上之前聽說「如果換了課程,是必須回到台灣重新申請學生簽證的,除非你學校沒換」,這個說法在我這次的經驗裡被證明是不完全正確的,因為我沒換學校只換課程,還是一樣被告知要回台灣。

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說法,翡冷翠今年四月來了個台灣女生,是念珠寶設計(金工)的,叫做王草莓(就是我好友相簿裡的草莓王)。她當初申請居留證的時候很笨,只拿語言學校的入學許可去申請,沒有拿她珠寶設計學校的一起辦,結果當然居留證只給到她語言學校的日期,也就是今年的八月。這不打緊,更笨的是她在台灣辦簽證的時候也一樣,所以簽證也是那時候到期。她本來想,既然她手上有珠寶設計學校的入學許可,那應該可以去申請新的居留證吧,結果去警察局問過以後得到一個奇怪的說法,警察說,因為她的簽證也是八月到期,這樣沒辦法申請延長居留,意思是說居留證是要看簽證的。

我很疑惑,當初在台灣辦簽證的時候,因為台灣辦事處學生簽證最多只能發一年,所以我的簽證日期只到十月,我那時候就問過辦事處的人員,我的課程要到十一月底,這樣簽證不就過期了?他們的回答是,可以在當地警察局辦居留證延長,跟簽證沒關係。

所以我又問了另一個台灣留學生,她叫Mara,現在已經在義大利工作了,她的義大利文講得跟義大利人一樣好,她說,警察根本是胡說,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規定,簽證只是入境的許可,代表你在簽證載明的時間內可以入境義大利,跟居留時限無關,她告訴我「如果警察說你因為簽證過期不能辦延長,你叫他去查規定」,哇!真猛!不要說我義大利文沒好到會說這句話,就算會說我也不敢,要知道義大利是個沒有法治的國家,規定是警察說了算的,而且我是個男的,本來就會被刁難(唉,美人計對義大利人真是有效!),如果真的那樣對警察說,可能會被遣送回國吧!

看到這裡會不會感覺到很複雜?沒辦法,我也這樣覺得,可事情就是這樣。

不過沒去問之前都算不得準,說不定草莓小姐問的那位警察那天心情不好,所以給她這樣的回答,只要我不遇到那個警察承辦,說不定是可以的,這在義大利是常有的事,只要換個人,規定就完全不同。

好吧,就試試看吧,因為我的居留證十一月初到期,我必須在十月的時候就去辦理延長,而我盤算的是,希望能夠延長到十二月中我今年的課程結束為止,即使不能也應該可以延長到十一月底,也就是我原先課程的時限。於是我向學校要了我新版的課程認證,裡面說明了我修復課程的時限,然後就去警察局辦理。

因為有去年的經驗,我不想又一大早去排隊白白浪費時間,所以我蹺了一堂早上的課,差不多到了快十點我才到警察局,結果傻眼,他們開放時間表又改了,現在只開放早上八點十五分到九點四十五分,一個半小時,你們說誇不誇張,我晚了十分鐘,結果進不去,只能隔天再來。

這不能怪人家,是我自己沒先查清楚,只好自認倒楣。隔天再來,照例排了兩小時的隊才輪到我,資料遞出去,心裡忐忑不安,果然承辦的小姐(是的,現在變成是小姐在承辦囉,態度好很多!可能美男計也有效吧?!)一臉抱歉地把我的資料推還給我,她說,我學校給的課程時間跟原先台灣辦事處提供的資料不一致,我必須用我新的入學許可去跟台灣辦事處要一張新的說明才行。我一臉無辜地說,不會吧,那我還得回台灣一趟?小姐人真好,她一臉同情微笑地說「別擔心,你還有一個月的時間舊的居留證才到期,而且可以用傳真的,如果你還要申請第二年,也可以順便辦理」。

事情演變到這裡說明了一件事,原先那個可以換課程只要不換學校的說法是錯誤的,真相是,不管換不換學校,只要換課程就必須重新跟台灣辦事處要那張說明。

不過我存著一絲希望,畢竟她不是叫我辦新的簽證,這也許意味著我可以真的用傳真辦理,不用親自回台灣一趟。

於是我當機立斷,那天晚上就熬夜到三點,也就是台灣早上九點上班時間,打了長途電話到辦事處說明我的狀況,接電話的小姐好像對這種事駕輕就熟,馬上就說抱歉喔,您可能要回台灣一趟了,剎時間我感到人生變成黑白的,可是我發揮台灣人越挫越勇的精神,不放棄地說明我並不需要重辦簽證,我只要那張說明,而且這裡的警察局說可以用傳真的!於是小姐遲疑了,她說「那好吧,你可以寫信給我們簽證官說說看,你義大利文可以吧?不然也可以用英文!Email是......,傳真是......」。

於是半夜三點多,我開始抱著字典用義大利文寫信給簽證官,夠積極吧!而且不只寫Email,還去抓了個傳真軟體,用電腦接上電話線發了張傳真過去。不過可能因為是禮拜五,簽證官來不及看到就週休了。可是我一直等到禮拜二,都還沒有收到回覆,所以我又熬了一次,在台灣禮拜三的早上九點撥了電話過去。這次換了一個很活潑(或者可以說很會裝熟)的小姐接電話,我跟她說明過後,她允諾我會催一下簽證官,要我下午再打來問問看。ok,下午打過去,小姐說她問了簽證官,官老爺脾氣很大,說他有看到,不過還沒時間回,也不讓小姐繼續問下去,所以小姐說她盡力了,然後她偷偷告訴我,可以繼續寫信催一下。

我還能怎麼樣呢?那位義大利官老爺我是見過的,去年辦簽證的時候就是他負責面試,還把我的存款證明少看一個零,說我的存款少了一點。既然是義大利人,我知道就只能耐心等了。

不過我還是接受那位好心小姐的建議,繼續發了Email去詢問,沒想到密集攻勢是有效的,隔天就收到回覆了,重點只有一個,就是不接受傳真辦理,我必須親自回台灣。

好樣的,當我看到回覆的時候真是感到萬念俱灰,這意謂著我得要蹺掉至少一個禮拜非常有意思的課,然後專程趕回台灣辦理文件,而且我在這個時間點回去,就不太可能兩個月後的耶誕假期又回去,這樣一來所有的行程安排都亂了!

可是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放棄,所謂情急智生,我想既然問題的癥結在於第一年的實際課程跟辦事處的文件不合,因此而不能延長,那我是不是只要迴避掉這一點就行了,如果我不管第一年呢?我能不能直接拿我第二年的入學許可去申請?

事不宜遲,我馬上跟學校提出要求,請學校開給我第二年的入學許可。學校當然是很樂意,只要我先預付第一期學費!可惡的義大利本土性吸血鬼!難怪人家說佛羅倫斯人是土匪,不過我能怎麼辦呢?只好匯了錢給學校,換來一張入學許可。

這次我很小心地檢查了所有的文件,又另外向學校申請了全年的出席證明,甚至連暑期的短期密集課程也包括進去,只求能夠畢其功於一役。隔天,帶齊了所有的證明,一大早就到了警察局,排在最前面幾個,到了承辦櫃臺一看,爺~又換了另一個承辦小姐,這樣說不定機會更大,但也有可能因為換人而出現新的問題,那時候真是七上八下,不知道能不能順利過關。

輪到我的時候,小姐很快地翻看所有的文件,我一派鎮定氣定神閒地告訴她,沒錯,我是申請第二年的,沒錯,是同一個學校同一系列課程。只見小姐頻頻點頭對我拋媚眼兼微笑,似乎是很滿意有這麼上道的申請者,讓她省了很多審查的工夫。就當我準備好微笑要向她說,「謝謝,這樣就可以了嗎?」的時候,只驚見她眉頭一皺,從文件中抽出英文保單,疑惑地問,這個保單的期限是什麼時候?

我根本沒想到保單會有問題,所以也沒研究過期限,匆匆看了一下,嗯,Expiration Day: Whole Life,連忙指給她看,嘴裡還英義夾雜:Whole Life、tutta la vita!

小姐不信,緩緩搖頭,轉過身去詢問另一個看起來比較資深的、穿著制服的女警,她看了看,點頭說,Si, tutta la vita!她們還很有興趣地研究了一下,可能是從來沒看過這種終身保險吧?

總算心頭一塊大石落了下來,果然,承辦的小姐很快蓋好章,把收據拿給我,要我四十天後再來領居留證。通常通過這關審查,應該就代表沒問題,拿到收據也就等於拿到了居留證,不過之前我也看過帶著收據來領居留證的人遇到問題,最後灰頭土臉喪氣離去。也就是說,在義大利這種國家,除非東西到手,否則永遠都要保持警惕,永遠都不能放鬆,也永遠不能太過期待。

還好這次很幸運,我利用了一個小小的審查漏洞,加上義大利承辦人員的隨便,順利在四十天後拿到了我新的居留證,而且還寬鬆地給到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,這種喜悅真的是要親身經歷過義大利官僚體系的人才能明白,所以我要和大家分享這個喜悅,記錄下這重大的一天,2004年11月23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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