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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倒楣的一天,因為颱風的關係,下午兩點才進畫廊上班。才剛到沒多久,大未來林舍畫廊的負責人林天民先生,就帶了兩個人怒氣沖沖地衝進畫廊,從監視器畫面中看起來,就像是流氓尋仇一樣,直接說要找我。

其實早在昨天,我就得知他又對我的網誌有意見,更精確地說,就是我上一篇「遲來的六月進度報告」,文中關於「鵷鶵」這個小故事的部分,他認為我是在批評他,是對他的人身攻擊?!

事實上,幾個月前他就因為我網誌中批評過前任老闆,在一天之中打了十數通電話來疲勞轟炸,軟硬兼施想要我把批評撤下來,開玩笑,我為我寫的每一個字負責,如果有非事實的部分,我很樂意上法庭說明並擔負法律責任。不用說我沒指名道姓了,就算有,我也自認問心無愧,完全不規避。

結果林先生一改平常盛氣凌人、頤指氣使的態度,居然對我這樣一個小員工低聲下氣苦苦哀求,當下我很想錄音下來給所有平日被他欺凌的員工們聽,可惜這種小人行徑我做不來,要錄音也該事先徵求同意才對,而這根本不可能。

我這人就是吃軟不吃硬,林先生既然身段那麼低,對我的指教一一吞下,還說算是欠我一個人情,我也就給他留個餘地,拿掉了文中批評的部分。而說實在的,我真的不了解他為什麼如此在意我的評論,我猜可能是因為從沒有人敢讓他知道吧。

也就因為這樣,即使我所聽到私底下關於他的評論從來就沒有好聽過,他還是一直以為他在外名聲很好,而且是願意不計代價(包括軟硬兼施要我噤聲)去維護的。算了吧,名聲這種東西是要實實在在去做才能慢慢贏得的,大家又不是笨蛋,不要以為沒人反駁就代表認同,我只是看不慣說出來而已,不是只有我這樣想。

這事情就算過了,只是我回畫廊上班後,他一句話都沒跟我說過,甚至看都不看我,絕口不再提欠我人情的事。我以為他是因為曾經有過那麼一段低聲下氣的不堪回憶,不知該用什麼身段來面對我,所以索性不理會,我也沒差,只要不來犯我,我也不會計較,直到昨天他又看到我的新文章。

回到今天,林先生衝進來之後,我為了怕影響畫廊裡客人,我跟他就到門外去談。他還是一貫的語氣把事情反過來說,說我欺人太甚,說我欺負他,說我離職後沒有批評過我。我當場很想大笑,但結果只是稍微笑了兩聲,因為這種話騙別人還有道理,我根本就知道他幾個月來不但在員工面前編派我,連遇到藝術家、收藏家也要把這些事拿出來說,我其實是受寵若驚的(誤)!

可能我的笑當場讓他惱羞成怒吧,從畫廊門口的監視錄影中可以清楚看到,他就一個箭步靠近我,兩手用力抓住我的臉(怪了,這哪招?),我把他撥開,他退了一步,看我沒有上當反擊,就又來同樣一招,我再度撥開他,他可能想要教訓我一下,讓我知道他不是好惹的,就緊抓著我的手指往上反折,這時候畫廊的人已經報警了,他才鬆開手。



我看著我變形扭曲的手指,一聲都沒哼,所以他可能也沒發現鑄下大錯,還說他絕對不是暴力的人(同樣的,他的話必須反過來理解才有意義),我舉起我的手指給他看,反問,這叫不是暴力?只見他臉色一變,我就用變形的手指指著他說:「等著接律師信吧!」話說,這台詞哪來的,好像連續劇,連這時候都愛演,我也挺佩服我自己。

接著警察到來,我拍下受傷扭曲的手指,畫廊同事請保全調閱監視錄影帶,然後我就去醫院驗傷了,檢查結果是「左手第四掌骨閉鎖性骨折及左手第四指近端脫臼」。一個禮拜後要回診,如果斷口沒對正,就要動手術。到派出所報案做筆錄的時候,警員看到驗傷單上寫著骨折,馬上就說這樣就是重傷害了,加上又有整個過程錄得清清楚楚的監視帶和一位以上目擊證人,簡直是無懈可擊的證據。之後他不管再怎麼污衊我,幻想出多麼離奇的陰謀論,來解釋和合理化他的攻擊行動,都改變不了構成刑法傷害罪的事實。

這就是今天父親節攻擊事件的發生經過,還真是個好父親的優良示範。

我的個性中的確存在著固執的理想主義色彩,舉個例說,如果共產黨打過來,我一定拿起武器進到叢林裡當游擊隊。生命中有些最重要的基本原則是不容妥協的,畢竟我也當過記者,如果遭受到言語或暴力的威脅就不說該說的話,那如何面對自己。今天你以為用暴力可以讓我屈服,那就是太天真了。

岔個題,其實我本來還有想過可以告恐嚇罪,可惜恐嚇罪的要件除了加害身體等等之外,好像還要讓人心生恐懼,偏偏我就是沒有恐懼到,也不會因此退縮。

再者,我既不圖發財,也不謀權位,更不怕沒有工作,還有什麼能威脅我?不過就是爛命一條。不過我最近出入還是會小心點,畢竟石膏要包六個禮拜也不是太舒服,加上現在又寫了這篇,很可能引來更嚴重的報復行動,如果再多幾處傷口,嘖嘖,雖然大家都猜得到會是誰幹的,但重點是我還是會痛的啊!










p.s.昨天晚上剛看完《龍紋身的女孩》第二集《玩火的女孩》,可能是因為這樣才變得更熱血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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